生物质是唯一一种可储存可运输的可再生资源。生物质发电充分利用生物质能源清洁、易获得、热值含量高等的特点,在生产发电过程中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从根本上解决能源消耗带来的温室效应问题,从而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中宁县属于典型的农业大县,农业资源丰富,秸秆种类繁多,传统作业下,秸秆利用率低,绝大部分地区选择就地焚烧,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源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的落地,有力地改善了当地城乡区域的电能结构,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国家西部大开发提供了有力的能源支撑。
据该公司董事长于占孝介绍主要体现在生态、经济、社会三各方面效益:其一,生态效益。秸秆等生物质发电与可持续发展要求相一致,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从根本上改善和解决了燃烧秸秆所造成的问题减轻了政府为秸秆禁烧做出的各种努力。为中宁县及周边地区建设新农村及环境治理增加了新动力。其二,经济效益。源林电厂的投入运营,需要从当地农民手中收购原材料,据估计每年将有近一个亿的资金用于材料的收购,从而增加农民的额外收入。同时,秸秆等生物质材料的二次利用,为源林发电厂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成本进而提高经济利润。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0】1579号文件,所发电量全部并入国家电网,且享受国家绿色优惠电价(每度0.75元),年产值可达2.7亿元,实现利税1亿元。其三,社会效益。一方面堆放秸秆等生物质材料的得到充分的利用,最终实现资源循环再生。源林年产电量,缓解了电力紧张,消除电力不足对人们生活和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从材料的收购到运输以及最后的发电程序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当地人们提供就业的机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源林作为宁夏第一家生物发电企业成功并网发电,无论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实现了双赢的局面,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多能互补的能源供给格局,有助于全区实现不断优化能源结构,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