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报告
一、 前言
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中心坐标为:北纬22°54'52.28",东经113°41'0.96"。),成立于2015年8月21日,建设单位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报告书批复文号:2016年0434号。同意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设计年生产汽车饰件70万件(包括门饰件40万件、IP饰件20万件、中控饰件10万件)。设有热压机6台、喷漆、烘干房4个(水帘柜8台、喷枪16把、烘烤箱4台、隧道式烘干线2台)、成型机6台等设备(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一期于2017年4月25日取得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关于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编号:东环建【2017】4785号,同意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一期)年生产汽车饰件35万件(包括门饰件20万件、IP饰件10万件、中控饰件5万件),安装设置热压机2台、喷漆、烘干房2个(水帘柜4台、喷枪8把、烘烤箱3台、隧道式烘干线2台),打磨工作台5张(包括打磨机5台),成型机1台,抛光机3台,CNC机2台,锯床1台,空压机2台、冷却水塔2台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等设备。
建设单位在项目原址进行扩建,编制了《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扩建项目”),于2018年5月23日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8〕2797 号),扩建项目不改变生产内容及增加生产规模,拟增加热熔机4台,雕刻机1台、CNC切割机2台等设备。
建设单位依照《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开展扩建项目一期建设,主体建设内容为增加了2台CNC切割机,以提高产品切割良品率及减少刀具损坏率。扩建项目一期于2018年11月15日建设竣工,于2018年11月16日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正常后委托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19年1月,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废水检测报告》、《噪声检测报告》(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结论显示,扩建项目一期生活污水、噪声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要求的排放标准,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019年3月23日,建设单位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通知,自主召开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组长),生产部总监理、管理部经理、机电部经理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照扩建项目一期建设相关资料,对扩建项目一期现场进行勘察,查验了生产设备、工艺、生产负荷、环保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审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扩建项目一期主体生产设备、工艺及环保治理设施、措施基本按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和落实。工作组提出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其它说明(详见附件四、附件五),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形成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本次验收内容包括扩建项目主体建设内容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 3月 23日,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版)、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5]11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的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自主召开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扩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依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部门对其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成立了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组长),生产部总监、管理部经理、机电部经理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与会人员对照扩建项目一期建设相关资料,对扩建项目一期现场进行勘察,查验了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工艺、生产负荷、环保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审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工作组对扩建项目一期主体建设内容及环保治理设施措施进行了现场查验,经充分讨论,提出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扩建项目一期位于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北纬22°54'52.28",东经113°41'0.96"。),在原厂房内扩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增加2台CNC切割机,以提高产品切割良品率及减少刀具损坏率,扩建后不增加产品内容及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23号,项目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2797号,同意项目建设。
(三)投资情况
扩建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包括扩建项目一期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扩建项目一期按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生产规模及工艺与环评报告表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扩建项目一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用的厂房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及排水管网。
(二)废气
扩建项目一期新增2台CNC切割机,无生产废气产生和排放。
(三)噪声
扩建项目一期主要噪声源为CNC切割机,在机加工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设备,进行适当的减振隔声。
(四)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一期主要固体废物是CNC切割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扩建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引致市政管网排放,废水治理设施运营正常
2.噪声治理设施情况
扩建项目一期机械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故障,隔声设施良好。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情况
扩建项目一期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临时存放于一般固体废物储存仓库,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加收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X20180342)监测结果显示, 生活污水经过治理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噪声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X20190028),扩建项目一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扩建项目一期产生的水、噪声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达到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按要求规范处理,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扩建项目一期建设规模、性质、地点、配套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内容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工程范围内,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及措施,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通过验收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扩建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和建议
(一)持续加强日常运营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完善环保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台帐。
(二)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检测,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常熟模诺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厂
2019年3月23日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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